2017年国家重大政策措施 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指导意见

各级审计机关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促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这个中心,紧紧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更加主动地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审计理念,坚持两手抓三个区分,更加注重反映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重大任务完成情况,特别是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情况,着力促进发展、改革、安全、绩效,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一)坚持依法审计。严格遵循宪法和基本法律法规,以是否符合中央决定精神和重大改革方向作为审计定性判断的标准。树立法治理念,强化法治思维,依照法定程序、方式、标准开展审计工作,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二)坚持客观求实。坚持把审计工作自觉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实事求是地揭示、分析和反映问题,做到三个区分,即审慎区分无意过失与明知故犯、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探索实践与以权谋私,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三)坚持鼓励创新。更加深刻地理解和把握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围绕制度创新聚焦发力,大力支持、促进和推动改革发展中的积极探索与创新举措,大力促进体制机制制度完善,推动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奖惩机制和保护机制。(四)坚持推动改革。密切关注影响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对制约和阻碍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制约和阻碍结构性改革推进,制约和阻碍创新创业、激发活力,制约和阻碍简政放权、政府职能转变,制约和阻碍转型升级、提高绩效等体制机制性问题,要及时反映,大力推动完善制度和深化改革。(二)化解过剩产能方面。重点关注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情况,核实有关地方和部门任务完成情况,看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完成任务量套取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等问题;检查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企业兼并重组、债务处置、人员安置等政策执行情况,防止已经化解的过剩产能死灰复燃;抓住处置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关注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政策规定,在处置过程中将僵尸企业作为市场化债转股对象等问题。(三)房地产去库存方面。重点关注房地产结构性去库存工作进展情况,检查各地区通过实施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等政策,落实国务院化解房地产库存工作方案情况,抑制房地产泡沫;关注各地是否针对区域内房地产库存现状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开展房地产去库存工作,重点关注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库存化解情况,推动加快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检查部分地区是否存在利用去库存政策在限制开发区域或禁止开发区域违规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情况;关注各地土地出让收入及相关税费的收缴及使用情况。(四)去杠杆方面。关注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和结构变化情况,揭示政府性债务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利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变相举债的问题,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关注政府债务方面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以及可能导致的区域性财政金融风险,及时揭示和反映;关注企业去杠杆工作推进过程中,在企业兼并重组、资产负债管理、存量资产盘活、不良资产处置、股权融资、债务清理和整合以及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五)推进放管服改革、降成本方面。检查行政审批事项、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的取消或下放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明放暗不放、变相审批等情况;检查各地方和各部门对国务院统一取消、停征、减免涉企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行情况;进一步清理涉企收费,尤其是中介机构利用政府影响力违规收费和行业协会强制企业入会或违规收费;关注各行业、各地方在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对建筑等行业企业设置的不合理准入限制;关注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后,是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及政府服务保障措施是否及时跟上;关注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坚决查处违法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审批事项为团体或个人牟取利益、利用部门或单位权力违规向企业收费问题,切实推动减税降费,减轻企业负担。(六)促进民生政策落实、补短板方面。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关注2017年中央1号文件各项部署落实情况,反映影响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等方面的问题,促进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和农村改革力度,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协调推进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进展;检查卫生、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政策的落实以及公租房建设、生态环保、水利、新产业发展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补短板任务的推进情况;关注养老院设施建设与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民生改善。(七)促进三大战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方面。围绕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以及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一带一路建设三大战略推进情况,关注各区域在优化区域经济发展格局、培育先进产业集群、引导产业有序转移承接、实施统一市场建设、区域大通关体制、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等方面情况,针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或典型性、普遍性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及时提出对策建议,促进健全完善机制体制和制度,推动区域协同发展。(十)财政管理方面。以促进财政做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落实、营改增政策效果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重大投资项目落地和重点专项资金绩效,促进预算安排更加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税费、保障民生兜底的需要,提高财政透明度。关注财政资金统筹整合情况,揭示财政资金尤其是项目资金结存问题,分析形成结存的原因和难以统筹盘活的制度障碍,提出促进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意见建议。(一)加强统筹协调,发挥审计合力。要加强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与各专业审计的融合,做到项目同步安排、协同实施,成果共享,发挥审计合力。所有审计项目都要聚焦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结合具体实际全力搞好跟踪审计工作。上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的工作指导和上下联动,强化审计项目安排的协调,加大各领域审计项目的整合力度,在审计内容上相互呼应。推进跨层级、跨专业、跨区域审计资源的优化配置,畅通信息交流渠道,提高审计监督整体效能。(二)强化数据运用,创新方式方法。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审计和宏观分析的能力,创新审计组织模式、管理方式,积极探索大数据环境下的审计思路、审计方法。要依托大数据分析平台,加大财政数据与业务数据、单位数据与行业数据以及跨行业、跨领域数据的综合比对和分析力度,加强对财政、税收、银行、企业、工商、环保、电力等各领域间数据的关联分析,努力提升审计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三)强化质量控制,定期报送报告。要优化审计流程,分环节、分层级落实质量控制责任,加强审计现场管理,强化项目审理,加强质量检查,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要把握好审计节点,每季度向本级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报告跟踪审计情况和整改情况,重大事项随时报告。